我院侯庙法庭辖区范围广,案件多为“涉农”案件,为了方便农民抢收、抢种,搞好“三夏”生产,服务群众,该庭对涉农案件特采取了三项便民措施:
一、合理调整“涉农”案件开庭时间。在麦收期间,如果不是必须现在开庭的案件,及时做出调整,能提前开庭的提前开庭,能在麦收后开庭的安排到麦收后开庭。属情况紧急的赡养、赔偿、抚育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提前安排开庭;复杂案件或一般的普通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调整到麦收后开庭;确实需要马上开庭的案件,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庭。
二、对路途较远、因农忙走不开、诉讼困难的群众,坚持上门立案,田间地头调解。
三、考虑到当事人白天大多在农田抢收抢种,不容易找到人,该庭决定趁晚上当事人在家时送达诉讼文书,以方便群众,确保搞好“三夏”。
这几项便民措施的实施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