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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9-09-30 11:05:11


    近日,台前县人民法院三天执结一起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某镇政府接到执行文书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效果明显。

    据了解,涉案砖厂系出租人赵某等人所有,申请人钱某等四人于2016年6月承租该砖厂,被申请人某人民政府依相关文件,于2017年3月至10月共分三次对涉案砖厂实施了拆除,后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经台前县法院和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均判决被申请人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作出了赔偿的决定,被申请人须赔偿申请人90000元,但被申请人未履行赔偿义务。2019年8月22日申请人向台前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某镇人民政府,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又多次打电话和镇政府负责人沟通,拒不执行不仅会使政府荣誉受损还会构成刑事犯罪,镇政府更应当积极配合做知法守法好榜样,积极履行更好的维护当地党政机关的信誉。2019年8月24日,考虑到镇政府声誉以及更好的在群众中开展工作,被执行人主动联系台前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愿将赔偿款交付申请人,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该起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迅速执结,不仅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而且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坊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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