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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法院失信“黑名单”保你贷款难

  发布时间:2019-09-09 11:02:53


    “法院失信名单太厉害了,银行都不愿意贷款给我们,我愿意还钱,希望法院快点把我们公司在失信黑名单上删掉”近日,被执行某公司去银行申请贷款,被银行告知其已被纳入到联合惩戒措施的对象,不能申请贷款,这时该公司主动联系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把所有款项全部交清,案件得以执结。

    2016年7月20日,康某在某公司入职,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7月 28日,被执行公司正式发布人事任命文件,确认康某的职务为总经理助理,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8年4月30日,申请人康某离职后未再返回。后申请人康某向台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019年4月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申请人康某对该仲裁裁决结果不服,遂诉至台前县法院。经法院审理,被执行公司支付申请人康某工资50000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基于此,我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公司采取了联合惩戒措施。

    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不是“一纸空文”,抱着侥幸心理,躲避执行,赖着不还,只会给自己找“麻烦”。严惩“拒执”不手软,让失信被执行人在法律威严下主动履行义务,还得用强制“铁腕”。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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