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在台前县人民法院停电检修电路的时候,执行干警不顾炎炎夏日,仍然奔波在执行一线。临近上午下班时间,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马某的举报电话称,被执行人赵某出现在了县物流园。得到消息的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立刻开车至物流园,顺利执结了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赵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赵某以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为由,向马某借款21000元并出具了借条。后经马某多次催要赵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借款。无奈之下,马某将赵某起诉至台前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赵某在30日内偿还申请人马某借款21000元。在被执行人赵某没有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被执行人赵某仍以无财产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长期外出躲避执行。申请人马某在得知被执行人赵某回家的消息后,立即通知给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
见到被执行人赵某后,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赵某仍置之不理。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见被执行人赵某的态度蛮横,便将其拘传至台前县法院。被执行人赵某见法院动了真格,立马通知家人转账给了申请人马某,此案顺利执结。此时早已到了下午上班时间,但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放弃午休时间顾不上喝一口水、吃一口饭,在平凡中坚守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