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台前县人民法院继续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省高院组织的“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已经进行了一个月,为突出执行工作的“一性两化”,台前县法院在此期间共办理了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其中一起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一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审查,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慑主动履行了法院判决的义务,使案件得以执结。另外一起是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微信账户有财产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
据了解,张某与赵某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张某将赵某起诉至台前县人民法院。台前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赵某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8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赵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赵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赵某一直不露面,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寻找,均未找到赵某。2019年4月4日,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在其家中找到赵某并将其拘传到法院。执行干警要求赵某履行偿还义务,但赵某仍拒绝还款,法院依法对赵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此期间,执行干警依法查看赵某手机,发现赵某微信钱包账户流水很大,足以证明其有能力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而拒不履行。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申请人依法提起自诉。2019年4月17日,台前县法院决定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赵某将面临刑事处罚。
台前县法院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既体现了法院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工作宗旨,也彰显了法院打击“老赖”的信心和决心。不仅对改善当前执行环境、缓解执行难问题具有直接推动作用,而且进一步增强了法院执行威慑力,震慑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促进形成全社会支持执行工作的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