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2日,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被拘留两日后主动还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据了解,王某于2014年4月28日向刘某借款17万元,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合同到期后,王某仅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对剩余款项拒不偿还。2017年3月9日,经刘某多次催要,张某履行连带偿还义务,偿还刘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70800元。张某多次向王某追偿,王某仍未偿还,张某遂诉至台前县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偿还张某170800元及利息。张某于2019年1月1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王某家,均未找到其人。2019年3月20日,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早晨6点赶到某小区,在蹲守一个小时后,终于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经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阐法明理,王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台前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两日后,王某在拘留所中终于悔悟,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主动要求还款,当天偿还了2万元,双方对剩余欠款达成和解协议,至此本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