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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里的“三八”妇女节:执行花儿别样红

  发布时间:2019-03-13 15:05:52




    3月8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台前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拘留所,与被拘留的被执行人共同度过了一个别样的“三八”妇女节。“欠钱不还确实不对,我以后一定配合法院工作,遵纪守法。”被执行人王某说。

    据了解,李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王某以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多次向李某借款共计20余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只偿还了部分利息,对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拒不偿还。李某遂诉至台前县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和具体还款计划。但王某仍未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台前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于2月22日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王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月26日,执行干警再来到王某家中,要求其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并向其阐明拒不还款法律后果。期间,执行干警依法查询其财产情况,发现王某手机微信有转账流水,推断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经执行干警多次做其思想工作,王某仍拒不还款。台前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在国际妇女节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执行干警来到拘留所,为王某带去一束鲜花,并祝其节日快乐,王某非常感动。经执行干警的劝说,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还款并联系了家人和朋友主动与申请人协商还款,使得案件执行得到进一步进展。

责任编辑:岳耀占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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