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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调查结果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9-02-26 08:32:53


    随着中央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的最终调查报告公诸于世,有关最高院凯奇莱案卷丢失一案的种种猜疑和纷争也落下帷幕。自王林清法官于网络上爆料所谓“黑幕”之后,舆论哗然,各种案情分析和猜测之声于微博、微信和各大门户网站上竞相出现,不绝于耳。不论最终的调查结果是否精确和科学,对案情的初步认定算是告一段落。关键时刻,中央政法委、国家监察委以及最高检、公安部组成“强强”调查组介入案件调查,随着调查组依照有关法律对案情探寻的逐步深入,调查结果公布,还了舆论场一个真相,还了最高法一个公正!

    虽然调查报告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官方媒体上正式发布,但有关对报告本身内容的质疑依然喧嚣尘上。这其中大多数是对王林清法官个人问题的质疑,这些问题涉及常识而未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所以不值得也没有反驳的必要。但有两点法律问题对于不理解有关法律法规、乃至不了解我国特色法律制度体系的外媒来说值得予以澄清。第一,有些媒体指出联合调查组可以对王林清的案卷丢失问题予以调查,但不得认定最高院的司法审判结果是否正确,这种行为违反了宪法第125条之规定。首先,中央政法委作为牵头机关,是中共中央领导下的负责处理司法机关内部问题的重要部门,不仅负责监督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党纪党风,而且负责协调各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管理司法机关内务,因而有权带队处理最高院中出现的问题。其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涉及该法的机关之间应当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协调,并且最高检作为我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有权监督检察法院的审判工作,对于其认为审判有误的案件,有权提起抗诉或提交检察建议;而且国家监察委作为我国最高监察机关,也有权监督最高院法官的党纪作风问题,虽然国家监察委的具体工作细节需要在我国《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中进一步规范,但对法官行为的监督是符合宪法要求的。

    第二,有媒体认为如果王林清法官涉及泄露国家秘密,则崔永元也应属共犯,不该只抓捕其中一人。我们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只有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能提起公诉,才能使用公权力代表国家剥夺公民权利。因此检察院应有自己的工作节奏和方法,如果最高检以及国家监察委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自然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个网络舆论的大环境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提出正当的意见和见解是对国家机关合法的建议和监督,但口说无凭、于法无据甚至空穴来风则不仅不利于问题的查明,甚至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部分居心不良造谣者为了自我的利益博得他人眼球,利用公民的同情心搭建情绪陷阱。那些造谣者也会因为编造谣言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我们每个公民也要树立守法意识,把法治思维作为自己的思维习惯。要记住,情绪的冲动不能代替法律和正义,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需要高度理性来维护。

责任编辑:岳耀占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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