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元宵节前夕),台前县法院干警驱车赶到被执行人唐某(化名)家中,执结了一起婚姻财产纠纷案件。
据悉,范某(化名)与唐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18年3月订婚,订婚时唐某共收到彩礼88000元及改口费、买衣服、节礼现金等财物费用。后因双方无共同语言,无法继续交往,便没有举行婚礼。范某要求女方返还订婚彩礼等花费,女方拒不返还。范某遂将唐某诉至台前县法院。
经过审理,台前法院依法判决唐某返还范某彩礼钱8万元,对于原告范某主张的改口钱、买衣服及节礼等,法院认为,根据当地习俗,此行为属于赠与行为,且女方也有相应回礼,不属于彩礼返还范围。但是被告一直未履行义务。原告范某向台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台前法院依法向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唐某仍一直拒不履行。2月18日,台前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到唐某家中,唐某家人及其邻居阻挠法院干警执法。没想到唐某趁乱躲进厕所,一直不出来。台前法院只能派女法警赶到唐某家中,将其从厕所带出。执行干警对唐某及其家人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法院判义务所要承担的后果。摄于法律威严,最终唐某父母将8万元执行款一次付清。台前法院干警将这笔钱第一时间交给了范某。范某高兴的说:“谢谢法院的同志,这下我和家人终于可以踏实的过个元宵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