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上,台前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国反假货币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国法院系统仅有6个集体获此殊荣。
近年来,台前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精准发力、能动司法,紧紧围绕“打击、防范、宣传、教育、管理”五个方面,创新方式,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假货币犯罪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制度,强化打击合力。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打击假货币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假货币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假货币犯罪案件,确保集中审判力量快审快结,严厉打击。同时,与辖区内的各商业银行建立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及时通报反假货币案件的审判情况,提升了工作成效。
二是保速度,确保审判效率。在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的基础上,利用轻刑快审程序从快处理,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同时,对于存在多名被告人及被告人的行为涉及多个行为的案件,一律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如:王某出售假币一案,审理期限仅有15天。兰某等人贩卖假币案,主犯兰某被从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是求精度,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实行法官会议制度,对类案统一裁判尺度,实现同案同判。积极探讨审委会机制改革,对拟提请审委分讨论的案件实行类案检索,有相似案例的不再上会。同时,建立上诉案件追踪机制,对上诉案件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
四是拓宽度,提升司法能动力。根据台前县为假货币犯罪中转地的特点,台前县法院注重向打击假币犯罪活动两端延伸。同时,还通过开展反假货币巡回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观摩庭审等方式扩大打击反假货币犯罪活动效果。该院受理的假货币犯罪案件从2014年的16件下降到2018年的6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假货币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