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执行立案后仅3个小时,申请人刘某(化名)便拿到15万余元的执行案款,这也是年底即将发给农民工的工资。刘某高兴地说:这些钱我会立马发下去,让兄弟们高高兴兴过大年。
据悉,刘某经别人介绍承包了某建筑公司房屋施工工程,工程结束后,该公司没有及时支付工资款。在刘某多次催要下,该公司打下欠条并约定于2018年6月支付完毕。到达约定期限后,该公司并没有履约还款。刘某遂将该建筑公司起诉至台前县人民法院。经台前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建筑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有欠款。
到达约定的还款期限后,该建筑公司没有偿还相关欠款。之后刘某多次与该建筑公司负责人沟通,未见任何成效,遂于2019年1月15日向台前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了解基本案情后,因其涉及农民工工资,遂立即拨通了该公司负责人赵某(化名)的电话,在电话中,对其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以及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赵某听后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当即让其会计把工资款打入刘某的银行卡内。
从立案执行到执结完毕,只用了短短3个小时,这不仅展示了新一年台前县法院执行工作的新面貌、高效率,也显示了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对司法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