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30日,被执行人隋某(化名)在台前县人民法院参加庭审。得到隋某现身的消息,该院执行法官便守候在审判庭外,庭审结束后,要求隋某对其涉及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履行义务。但隋某拒不配合执行,台前县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据了解,程某(化名)与隋某因借款合同产生纠纷,程某将隋某起诉至台前县法院。经台前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隋某偿还程某借款及利息共计22万元。到达还款期限后,隋某未按照协议履行偿还义务。程某遂向台前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隋某长期不露面,且有意躲避执行。台前县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到其家中和单位寻找,均未找到隋某。
11月30日,被执行人隋某因民事纠纷在台前县法院参加庭审。刚开完庭便被守候在审判庭外的执行法官“请”到该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并向其阐明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产生的后果。隋某仍拒不履行,台前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