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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马楼法庭巡回审判 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0-06-07 15:42:20


    近日,我院马楼法庭巡回审理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了原告杜某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原告杜某因其大儿子、二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一气之下将这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大儿子和二儿子履行赡养义务。该庭受理后发现原告系被告的母亲,今年72岁,行动不便。而其大儿子也已年过六十且身体有病。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该庭的法官从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出发,首先依法给原告免交了诉讼费。同时,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双方节省交通费,主审该案件的法官多次到当事人的家中及其大队走访调查。并对该案进行了巡回审理,通过与当事人促膝长谈,耐心说服,终于使其母子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因原告有四个儿子,原告平时在小儿子家中吃住,老大、老二、老三每人支付赡养费100元。

责任编辑:刘忠帅    

文章出处:根据马楼法庭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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