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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不交成“老赖”  贷款被拒求履行

  发布时间:2018-11-29 11:21:08



     “是台前县法院执行局吗?我现在在银行办理贷款,但是他们说我是失信人,上了‘黑名单’,那1万多的罚金我交,麻烦法院把我从黑名单上撤销吧……”。2018年11月23日,被执行人孙某(化名)主动联系台前县法院执行法官,表示自己将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据了解,孙某是一起盗窃案件的被告人。2015年以来,孙某曾在山东、河南等地多次盗窃电动车及电动车电瓶,数额共计10000余元。2016年7月,孙某再次作案时被台前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台前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台前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孙某有期徒刑两年又两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如今,孙某已刑满释放,但始终不肯缴纳罚金。在台前县法院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时,孙某表现的“无所畏惧”,仍拒不缴纳罚金。台前县法院遂将孙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近期,孙某急需用钱,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时,被银行告知其已被台前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因此拒绝了他的贷款申请。直到此时,孙某才意识到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严重后果。于是,他主动联系台前法院,缴纳了1万元罚金。至此,该案执结。

责任编辑:岳耀占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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