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执行干警“雨中蹲守+病房看护”执结多年“盖房案”

  发布时间:2018-11-14 17:12:42



    “赔偿款,终于拿到手了”。这句感叹发自一起承揽合同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沈某甲(化名)口中。

    据了解,2014年,沈某甲打算在自家宅基地上盖房,因沈某乙有盖房这门手艺,并可以组建施工队,沈某甲就把盖房的事承包给了沈某乙。但新房落成不久便出现墙壁裂缝、漏雨等质量问题。两人协商不成,沈某甲便一纸诉状将沈某乙诉至台前县法院。台前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判决沈某乙承担赔偿责任。沈某乙未在判决规定期限履行赔偿责任,沈某甲遂向台前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执行干警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沈某乙哭诉:“给他盖房我一分钱没赚到,还得赔他10多万,我就是个冤大头,要钱没有,60多岁的老命有一条!”执行期间,沈某乙先是抗拒,后是拖延,案件一度搁浅。经执行干警线上线下多方查询,沈某乙均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终本。

    今年申请人再次申请恢复执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该院执行干警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的蹲守等候,终于在雨中等来了从外地赶来回家办事的沈某乙,并当即对沈某乙实施拘留措施。因沈某乙有高血压病史,拘留期间自己故意停药,使得血压上升,看守所无法继续对其收押。鉴于此情况,台前县法院将沈某乙送到某医院治疗。在医院的4天时间里,执行干警对沈某乙动之以情,晓之以法,耐心向其讲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后果,并告知他申请人准备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自诉。特别是沈某乙听执行干警讲如果有了前科,子女升学考公都有影响后,幡然醒悟,赶紧让家人筹集款项。沈某甲也念及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自愿作出部分金额让步,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岳耀占    

文章出处:执行局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