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日,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勇主持召开2018年第16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就近期审理的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台前县首例涉恶案件进行讨论。并主动邀请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扶新列席审委会,对案件发表观点,进行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会上,扶新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后,根据该案案情,发表了中肯的建议。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审委会进行了认真研究,仔细分析,使各位审判委员会委员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深入的了解。通过会议讨论统一了法、检两院的执法观点。
刘勇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此次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台前县人民法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法院和检察院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同时也有利于加强法官与检察官工作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台前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常态化机制,严格依法履职,形成法检两家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良好监督格局,共同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