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化名)了,王某现在在北京昌平区沙河镇某村开了一家羊肉汤馆”。申请执行人林某2018年10月27日给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打电话说。
据悉,2015年6月1日,王某以周转资金为由,向林某借款45000元,并出具了借条。转眼三年过去,王某不仅没有还款,人也消失不见。无奈之下,林某向台前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台前县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偿还林某本金45000元及相应利息。今年5月,林某向台前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台前县法院对王某的银行卡、车辆等财产进行线上线下查控,没有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王某一直在外面躲债,没有他的确切位置,该案陷入僵局。
2018年10月28日,在得到被执行人王某的线索消息后。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们利用周末时间赶往北京,根据林某提供的线索顺利找到被执行人王某。执行干警先是对王某释法明理,但王某仍是以没钱推脱。执行干警告知王某,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依法对其拘传至台前县法院,羊肉汤店也会因无人经营关门,影响他的收入。最后,申请人林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先履行一部分欠款,剩余部分于年前还清,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