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台前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7年12月,被执行人小李(化名)向申请人小王(化名)借款2万元,承诺第二天还款,并向小王出具借条一份。第二天,小李仅偿还了3000元,与小王约定期限归还剩余17000元。约定期限到期后,小王多次次催要无果,遂将小李起诉至台前县人民法院。台前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小李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还款义务。但小李到期仍未履行。小王遂向台前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当天,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就与小李进行了电话沟通,告知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不仅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高措施,还会对其名下证券、银行卡、车辆、房产等各项财产信息进行排查,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将直接予以处理。同时,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职人员将由县纪委监察委进行约谈。
“再等我几天,我筹到钱后马上还款”。小李接到台前县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随即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给予小李一周的筹钱时间。时间到后,小李如期向小王偿还了剩余欠款,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