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3日,被执行人韩某(化名)迫于司法拘留的压力,且担心不能回家和亲人团聚过中秋节,让家人筹款4万元送到台前县人民法院。
据悉,韩某与李某(化名)是同村村民。2016年3月,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韩某将李某两颗牙齿打落。2016年11月,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向台前县法院提起公诉后,李某向台前县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李某提起伤残鉴定。经鉴定,李某左侧上颌第一、二切牙脱落构成轻伤二级。台前县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判决。李某不服,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李某各项医疗损失共计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韩某未履行赔偿义务。2017年9月,李某向台前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台前县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韩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要求韩某履行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并告知其拒不还款的严重后果。但韩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鉴于被执行人韩某迟迟拒不履行的行为,2018年9月23日,台前县法院依法对韩某进行拘传,并告知韩某如不履行判决,将对其依法采取司法就留15日的强制措施。韩某害怕台前县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遂主动联系家人筹钱。很快,韩某就履行了大部执行款项,剩余款项韩某书写保证书将于国庆节后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