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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人民法院 实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9 15:19:39


    为加强民意沟通,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台前县人民法院根据省高院有关指示精神,从今年起,每年的5月4日、6月1日、8月1日、9月9日、12月29日为法院开放日;重大案件或社会关注的其他案件开庭或执行的时间、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5日)邻近的时间、法院其他重大活动时间为法院临时开放时间。届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机关团体等社会各界人士莅临参观指导。

    一、开放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

    二、开放对象: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开放内容:(1)诉讼服务中心;(2)庭审活动;(3)院史陈列室;(4)法院文化场所;(5)其他场所。

    四、开放程序: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的人员,请在公告的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台前县人民法院“开放日接待处”登记,在法院接待人员的引导下参观法院的办公场所。

责任编辑:刘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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