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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老人闹离婚 诉前调解息纷争

  发布时间:2018-07-17 15:28:06




    7月16日上午,台前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联手调解了一起花甲老人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和平”分手,从多年的矛盾纠缠中解脱出来。

    据了解,刘某某与其丈夫林某某都已年过六旬,1974年经人介绍认识,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育有一儿二女,现均已成年。两个女儿已经成家另过,儿子患有智力残疾,虽有自理能力,但仍需要人照料,所以现在仍跟着老母亲一起生活。据刘某某讲述,其与丈夫年轻时就因为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执。但两人经常在外打工,平常不经常见面,所以日子也过得下去。但上了年纪之后,两人均不再外出,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双方矛盾越来越大,遂产生了离婚的想法。

    鉴于两位老人都已年迈,其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更好地维护两位老人的合法权益,台前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法官决定邀请人民调解员联手调解,争取使双方重修于好。但尝试多种调解方式后,双方仍坚持离婚。调解员于是询问了两人是否有老年补助、有什么经济来源。如果离婚,离婚后生活怎么安排、在哪里居住,以及儿子由谁照顾,两人都一一给出了回答。在了解两人的真实想法及经济状况后,调解员认为维持两人的婚姻只能给两位老人和家庭增加负累,不利于家庭和谐。通过多次沟通,双方对财产及儿子的监护达成了一致意见,两人“和平”离婚,案件成功调解。

责任编辑:岳耀占    

文章出处:诉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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