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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法检两长”同庭办案 审理首例监察委案件

  发布时间:2018-07-13 08:21:12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一声脆响,7月12日上午,台前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村委会主任涉嫌贪污案件。该案是监察委体制改革后侦办的首例案件,由台前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勇担任审判长,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扶新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监察委员参与旁听。

    此案系台前县监察委成立以来移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公诉人采用条理清楚、逻辑清晰的证据分组方式将该案证据向法庭展示,并就该案证据、事实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在庭审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案件事实逐渐清晰,被告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真诚地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庭审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监察委干部等旁听人员对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体现了较高的庭审驾驭水平,平等保护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展示了“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成果,此次庭审也是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使大家再次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

台前县“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行职责,是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也是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等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该案法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岳耀占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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