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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宣传见实效 被执行人诚信履约还欠款

  发布时间:2018-06-20 09:50:47



    “我愿意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以后会做一名诚信守法的人”,6月18日下午,台前县人民法院迎来一位被执行人郑某主动联系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郑某系台前县城关镇某村村民,申请执行人贾某曾于2017年11月受雇于被执行人郑某为其提供劳务服务,期间意外受伤,共花费医疗、住院等费用一万余元,贾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郑某赔偿贾某各项损失共计7900余元。郑某一直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贾某申请执行。台前县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其银行资产展开调查。之后,多次与郑某联系沟通,要求其自愿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法院将采取惩戒措施。郑某看到台前县法院执行工作宣传,意识到自己应该积极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同意将贾某医疗、住院等费用一次付清。由于自己在外地出差,专门让其家属将赔偿款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内交到法院。作为被执行人,郑某尊重法律,信守诺言,如期到法院缴纳执行款,令人好评。相比那些“老赖”们想方设法抗拒执行而言,郑某的作法更显珍贵,他用实际行动弘扬了正能量,同时,也为“老赖”们敲响警钟: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者,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老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期,台前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明白纸、走访被执行人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宣传拒不执行的案例、自动履行的典型,教育和威慑被执行人,已取得一定成效,切实增强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责任编辑:岳耀占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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