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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新方法,微信助执行

  发布时间:2018-06-05 11:17:35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台前县法院深入挖掘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昂扬的斗志,重拳出击,弥补短板,并通过微信平台探索出一条“微执行”新方法。即在被执行人外出无法当场履行义务的情况下,采取微信支付的方式,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偿还义务。“微执行”不仅在执行中严保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也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路更加顺畅,起到了非常好的执行效果。

    “微执行”执行过程中最典型的是韩某甲与韩某乙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执行标的金额7万余元,申请人于2018年4月12日向台前县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台前县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韩某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韩某乙一直未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来到韩某乙家中,家属称其在北京打工,只提供了一个联系电话。执法干警通过电话与韩某乙进行沟通,耐心劝说,向其讲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说服教育之下,韩某乙认识到错误,答应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考虑到被执行人远在北京,若到法院现场处理,不仅花费成本高且耗费时间,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主动添加了被执行人微信以方便沟通。为了消除被执行人的疑虑,承办人将加盖有台前县法院公章的执行案件立案管理登记表和案款执行通知书通过微信方式发送给被执行人,并在相关材料上清楚明了的列明应缴款的种类,包括执行费、申请执行标的及逾期利息等。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并当即通过手机微信支付欠款1万元给韩某甲,剩余欠款双方达成和解,案件成功执结。

    近期,执行干警通过微信这一新媒体平台还圆满执结了两件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0余万元。“微执行”在畅通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同时,也达到了四种效果:一是拉近承办人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距离;二是提升执行效率;三是减少当事人履约成本;四是树立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岳耀占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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