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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孝”违法不可取 依法办事慎言行

  发布时间:2018-05-18 10:31:18



    2018年5月17日上午,台前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撕毁法院公告的赵某予以司法拘留,并处以罚款。

    据了解,台前县人民法院对近期一些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赵某是失信被执行人万某的儿媳,因为在公告上看到万某被执行的信息而将台前县新区实验小学附近的法院公告撕毁。

    被执行人万某在2010年曾经向台前县城关镇徐岭村徐某借款35300元,借款到期后,万某并没有如期归还欠款和利息。后徐某将万某诉至台前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万某在判决文书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借款。万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随后案件进入到了执行程序。因万某多次躲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台前县人民法院将万某的个人信息通过“大头贴”的形式向社会公布,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就在公告张贴之后的当天,万某的儿媳赵某就将这张法院公告撕毁,目的就是为了使她的亲属不被法院曝光,也就是为了保护她亲属的面子。执行法官随即找到了赵某,并将其带回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赵某故意毁损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公告、封条的行为予以司法拘留并处罚款。

    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对外张贴的公告、封条,不但具有法律效应,而且还受法律的保护。像赵某这样的尽“孝”鲁莽行为,不仅不可取而且也阻挡不了法院督促万某履行还款义务,赵某的违法行为只能让自己品尝苦果。

责任编辑:岳耀占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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