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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人民法院突出“四个坚持”服务乡镇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8-05-07 10:44:58


近年来,台前县人民法院秉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立足城乡实际,加大矛盾纠纷解决力度。通过阵地前移、融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内,把和谐稳定落实在诉外。切实履职尽责,发挥司法职能,搞好贴心服务,为台前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巡回审判常态化和法治宣传持续化,为台前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法院充分利用基层法庭靠近乡村、贴近百姓的特点,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在村民家中、村委会、赶集场镇等地开展巡回审判。审理过程中将法治、德治和风俗习惯相结合,引导人民群众规范行为、崇尚敬畏法律,促进和谐社会环境的形成。通过法治讲座、以案讲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企业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坚持矛盾多元化解,为台前经济发展提供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县法院积极创新,推行1+N调解模式,打造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并运用基层法庭的优势,在基层法庭设立专门的调解员,与乡政府、村委会等建立对接机制。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调解体系,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

三、坚持深入开展联合排查矛盾纠纷,为台前县重大特色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法治保障。县法院与各乡镇政府就土地征收、土地确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涉法矛盾交换意见,并承诺为项目顺利推进随时提供法律支持。对于出现的法律无明确规定的问题,经讨论后给出倾向性的法律适用意见。

四、坚持向支柱产业提供司法服务,为台前经济振兴提供法律保障。县法院在辖区内建立相关支柱产业法律服务基地,加强对各类纠纷案件的法律宣传。并充分利用好车载流动法庭,在发生纠纷时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纠纷,确保辖区产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岳耀占    

文章出处:侵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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