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强化财产保全 降低执行风险 台前法院为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8-05-07 09:41:13


    为强化宣传力度,明确财产保全的重要性。台前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内放置财产保全告知书,供当事人随时查阅,在立案窗口增加一名专业性强的导诉员,及时告知当事人财产保全的程序及相关事项,向当事人宣传财产保全对于破解执行难和胜诉后权益实现的意义,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由专人负责财产保全工作,将诉前诉中诉后财产保全工作统一纳入执行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快审快结。对于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由执行局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提前对财产采取查询、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防止被告(被申请人)转移财产,有效降低执行风险。对无财产保全案件,穷尽所有可执行手段后,依法结案。

责任编辑:王坊    

文章出处:执行局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