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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 “老赖”束手就擒

  发布时间:2018-04-27 12:05:27







    “我现在就打电话让家里送钱来,马上还钱......”4月25日,台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张某是一煤炭供销商,被执行人朱某在本村开一小型“狗肉馆”。自2015年至2016年张某一直给朱某煤炭供货,双方货款两清。2016年年底朱某再次在张某处购买5万元煤炭后一直未付清货款,张某遂起诉至台前县法院。经审理,台前县法院依法判决朱某偿还张某货款5万元。朱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张某遂向台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台前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朱某未按财产报告令报告其财产。而且朱某举家外出打工,家中“铁将军”把门,案件处于停滞状态。

    4月25日,当执行人员再次去摸排被执行人时,恰遇朱某往外扔垃圾。朱某见到法院警车急忙锁紧大门,自己也爬上屋顶试图反抗逃离。执行干警用随身携带的折叠梯迅速攀上屋顶将其制服,带至法院,并将其名下的一辆东风牌轿车扣押。执行干警首先对朱某明法释理,加以劝告。但朱某却声称没有履行能力,拒不给付执行款。面对朱某的消极态度,经多次劝告无效后,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见法院动起真格,朱某立即服软了,主动联系家人将12000元随即送到法院,支付了欠款。并就余款支付事宜与申请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该案被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岳耀占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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