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3月29日凌晨5点30分,台前县法院开展了春季执行攻坚活动。
据了解,截至当天下午6点30分,本次执行行动行程跨越五个乡镇,共摸排被执行人九户,拘传到案三人。其中一人履行案款10000元,执结案件一起,和解案件两起,送拘一人。散发传单一百余份、张贴失信人名单三十余份。切实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打下了扎实基础。
本次执行行动中,案件执行成效显著。在刘某诉何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限期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虽然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方式做被执行人的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依未能自行履行。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当日,被执行人何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配合工作,将涉案土地返还给了申请人刘某。在现场,该院干警在村委会的见证下,测量了土地面积,做了交接笔录,地边界桩,案件当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