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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为聋哑人聘请翻译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发布时间:2018-03-28 17:37:19




    2018年3月28日下午,台前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因该案被告人李某系聋哑人且没有辩护人,法院为了更好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特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并聘请了山东省阳谷县特殊教育学校手语翻译老师到庭进行翻译。

    被告人李某系山东省郓城县人,在2017年10月伙同他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三轮车,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盗窃罪由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法庭考虑到被告人系聋哑人的特殊情况,安排手语翻译老师为其实时进行翻译,并放缓庭审速度,在手语老师翻译的协助下,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与被告人在庭审中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实现了零距离沟通,让被告人在接受审判中感受到法制的温度,促使被告人认罪伏法,改过自新。

    近年来,台前县法院在依法审理案件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残疾犯罪被告人的权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也向他们传递一种正能量,法院对每个被告人都是公平公正的,希望他们认真改造,重新回归并融入社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滕蕴蕾    

文章出处:刑事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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