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经台前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制法警10名,由劳务公司办理招聘管理手续,由县法院负责日常使用。为确保这次招录工作顺利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法警队队员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中专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3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身体健康,机警敏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心理素质好。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的(年龄放宽到30周岁,学历放宽到高中)。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单位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涉嫌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法警队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安检、值庭、押解、看管、收押被告人,处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日常工作中的设岗值班、执勤,重大节日、特殊时期的安保值班工作,法警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强化教育和训练,训练内容为队列、体能、防暴队形、擒拿格斗、处置突发性事件演练等。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者填写《法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2018年 2月 23 日至 24 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地点:台前县人民法院政治处(纬七路40号)
联系电话: 0393--2210759。
(四)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与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测试
法警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设定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四项内容,按照《司法警察体能训练大纲》的及格标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
六、面试、体检
(一)面试:按不高于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政审
凡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由考务组指定有关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八、培训上岗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上岗前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为二个月,集训二个月计算为试用期。
九、签订合同
集中培训合格的人员,由劳务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内和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不胜任岗位工作要求、违反用工单位纪律的,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和约定的制度予以辞退。
十、待遇
实行固定工资制,月工资1276元(含代扣代缴“五险”个人部分224.43元),“五险”单位承担部分659.95元由法院缴入个人社保账户。
台前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