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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发布时间:2017-12-15 11:49:38



    近日,台前县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家事审判职能,向于某某诉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发出了首份离婚证明书,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据悉,在平时的审判工作中,台前县法院发现,判决书或调解书上多少都会涉及当事人的婚恋史、感情破裂的原因及子女、财产、债务情况等个人隐私。通过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而当事人如果办理财产过户、贷款、购房等事项时,必须出具法院的裁判文书来证明其婚姻状况,这样一来,将个人隐私公诸于他人面前,不但会造成当事人尴尬,还极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鉴于上述情况,台前县法院立足工作实际,拓展家事审判职能,发出了首份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上仅涉及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双方姓名、年龄、裁判文书案号和法律文书生效时间,不再涉及当事人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个人隐私问题。发放离婚证明书,不仅能够有效保护当事人隐私,而且有利于当事人保管、携带。

    今年以来,台前县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机制创新,打造服务性家事审判服务中心,组建家事审判团队,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提高了化解家事纠纷的审判效率,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家事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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