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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改革、构建法官律师良性关系

——台前县法院刘勇院长在法官与律师对话活动中做主题发言

  发布时间:2017-12-04 16:01:00




    12月1日,河南省高院、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法官协会与河南省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了两机关、两协会《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长效机制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该《意见》,台前县人民法院积极与濮阳市律师协会联系,于12月2日共同举办了“深化司法改革、构建良性互动”法官与律师对话互动活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勇参加活动,并做了主题发言。

    刘院长从法官、律师应具备的素质以及法官和律师之间应该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发言。刘院长认为: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要做到政治坚定、心地善良、知识渊博、业务精通,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

    刘院长强调,构建法官和律师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前提是共识。法官和律师都必须自觉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作为共同的追求。二、基础是尊重。法官和律师都要遵守相关的司法礼仪,尊重对方的工作成果。三、目标是公信。法官和律师都要通过自己的工作和双方的合作,维护司法权威,构建司法公信,促进民众诚信,维持社会和谐发展。四、途径是规范。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法官和律师都要完善各自的行为规范,为构建新型关系提供制度保障。发挥好法官协会、律师协会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业务交流、专题研讨、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

    发言最后,刘院长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教导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法律人共同体,法官和律师的初心,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官和律师的使命,都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只要目标明确、互相尊重、行为规范,肯定能建立并长期维持法官和律师之间的新型的、良性的关系,促进濮阳长治久安,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最终实现全体法律人的法治梦。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综合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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