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台前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灵活应用微信成功调解了王某诉闫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王某与闫某因货款问题发生纠纷,王某一纸诉状将闫某告上法院,希望闫某早日归还货款。但闫某虽是台前本地人却远在新疆做配件生意。闫某表示,从新疆到台前相隔数千里,路途遥远,往返不便,希望法院能够进行调解。鉴于此种情况,台前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制定详细调解方案。本着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让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的原则,采取两个方法进行调解。一是通过微信转发相关证据。调解员通过微信将双方证据互相转发,经双方核实,确认货款数目。二是建立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协商调解双方矛盾点。
经过初步调解,双方确认了贷款数额。但闫某希望分期付款,而王某不愿撤回起诉,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为打破僵局,化解双方矛盾。调解员在微信群里与双方多次沟通,协商调解方案。通过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在调解当日,闫某即在银行转账汇给王某贷款。调解次日,王某到法院撤回了起诉。
今年来,台前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通过微信调解开创了线上调解新模式。该调解方式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障碍,避免了当事人来回往返的舟车劳顿,为当事人节约了打官司的成本,缩短了案件调解的时间。同时通过微信文字沟通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平复情绪,冷静协商,令调解工作更加公开通明。该调解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