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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借款起纠纷 财产保全促调解

  发布时间:2017-09-27 10:56:54


    9月22日,台前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与执行局同步开展诉前执行保全与诉前调解工作,首例执保案件诉前调解成功。

    2016年3月29日,被告赵某某等两人向原告毛某某借款30000元,双方约定三月内偿还。2017年3月1日,被告仅偿还10000元本金,其余本金及约定利息尚未偿还。得知被告欠账过多、财产状况不佳情况后,原告毛某某向该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台前县法院执行局接到立案庭移送的保全裁定后,当即研究案情,核实财产线索,并迅速指派执行人员前往银行冻结了赵某某账户。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后,该院启动诉调对接程序,按照“以保全促调解,以保全促审判,以保全促执行”的工作模式,推动案件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推动“秋季风暴”专项执行活动进行。

责任编辑:王璐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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