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法院孙口法庭庭长李加国同志因公殉职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对他的先进事迹作出专门批示。8月22日,中共台前县法院党组专门印发了《台前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李加国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全体干警向李加国同志学习,始终把为民服务放在心上。
《决定》指出,全院干警要以李加国同志先进事迹为榜样,学习其扎根基层、吃苦耐劳、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奉献精神。秉承其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的职业风范。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
《决定》要求,要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渴望公平正义的良好愿望认真学习李加国同志先进事迹,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在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息诉服判能力上下功夫,在审判实践中努力提高法官工作本领和职业素质。
《决定》强调,要把学习李加国同志先进事迹与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人民法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干”字当头,积极培养和造就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优秀党员干部。以奋发有为的工作态度承担好审判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