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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实行诉前鉴定,促进纠纷化解

  发布时间:2017-08-30 10:20:19


    今年四月份以来,台前县法院积极探索试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司法鉴定。截止目前,共受理该类诉前鉴定案件36件,结案32件,结案率为88.5%。70%的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快速解决,其他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

    一是形成专门架构。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司法鉴定窗口,安排2名审判人员具体办理诉前司法鉴定的咨询、建档及后续工作。对需要司法鉴定的案件,经立案法官初步审查,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诉前鉴定的,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检材进行质证、确认,当即将申请及检材等材料移交法院司法鉴定技术部门收案登记、安排具体鉴定事宜。

    二是专设制度规范。该院实施诉前鉴定告知制度,对不经鉴定无法查明事实又不申请鉴定的当事人,立案法官依法释明,如其仍拒绝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诉讼服务中心醒目位置摆放诉前鉴定风险告知书,向申请鉴定人发放相关资料、一次性告知适用优势、适用案件类型、填写申请书要求、诉前司法鉴定的程序等,方便当事人选择适用。

    三是专业机构选择。采取从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制度。组织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双方协商不成的在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随机选择专业机构;确定鉴定机构后审查鉴定部门资质并及时与委托鉴定机构取得联系,对评估机构鉴定期间进行督促。

四是专门渠道分流。依据第三方鉴定结果,该院征求双方当事人诉前调解的意见,及时进行诉前调解,对当事人要求立案诉讼的及时立案,当天分流至专门审判团队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轻当事人诉累和节约审判资源。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诉调对接中心 综合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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