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台前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校园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诉调对接中心专职调解员及人民调解员共同努力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拖延两个多月的纷争终于尘埃落定。这是我院推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来调处成功的首例校园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师某与崔某、周某、魏某为某乡中学同班同学。2017年5月8日上午课间休息期间,师某在与崔某等三人在楼梯口附近追逐、嬉闹时摔倒造成左脚踝距骨、跟骨韧带部分撕裂,师某因伤住院。住院期间,崔某、周某、魏某家长每人仅支付2000元,剩余费用三家拒绝赔偿。师某家长因对方拒付医疗费将伤者带到一被告诉人家中过夜,双方矛盾几度恶化,夹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议崔某等三人家长再拿两千元了结此事,未果。6月30日,师某之父一纸诉状将崔某、周某、魏某诉至台前县法院,请求赔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5000元,保留评残费用。
该院在认真审查诉讼资料、询问当事人情况后,向双方推介诉调对接机制化解此起纠纷,矛盾双方出于对法院的信任均表示同意诉前调解。随后,诉调对接中心向人民调解工作室发放了诉前委派调解函,双方合力着手调解。诉调对接中心专职调解员很快明确师某摔伤原因、过错分担及责任分配等主要矛盾点,通过耐心劝导,双方不再各执一词,消除偏见,迅速达成由崔某、周某、魏某三名学生家长各赔偿师某5000元的调解协议。协议内容确定后,三名家长立即去银行取款,在调解现场矛盾双方实现了即时履行。此次调解从8点持续到13点,矛盾双方握手言和,满意而归。
师某家长签协议时哽咽地地说,没想到事情会解决的这么快!这桩心事了结了,终于可以把精力投入到生活和生意中去了。 三个家长也一直说,这个事纠结我们不是一天了,心理很焦躁不安,啥事都干不好,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给我们解决了问题,这个钱我们愿意拿!
此项机制的运行不仅改变了来法院就是对薄公堂、判决书才是有效凭证的旧理念,更大大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不满情绪,特别是矛盾双方年纪尚小(最大14岁,最小11岁),诉调对接机制更有助于矛盾双方家庭今后和睦相处;同时降低了诉讼成本,缓解了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为构建平安台前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