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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对一名抗拒法院执行副科级干部实施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7-06-28 17:45:43



    公职人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但现实中有些公职人员却无视法院判决,成为人人厌恶的“老赖”。2017年6月26日,我院依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朱某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送至台前县公安局拘留所。

    在执行申请人荊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民间借贷一案中,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期被执行人朱某履行返还借款和报告财产义务,但被执行人朱某未按期交款也未报告财产。随后,我院又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了限期迁出被依法查封的房屋公告,但被执行人朱某仍拒不迁出房屋。被执行人朱某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我院遂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朱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综合审判团队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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