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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 拒执终被判重罪

  发布时间:2017-05-31 17:30:03


(一)基本案情

   “有钱就是不履行判决,你能拿我怎么样?”很多被告不重视法院判决的履行,认为不履行判决也没有什么事。殊不知,这已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10年5月28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赔偿赵某医疗费用共计110542元。2010年10月26日,台前县人民法院依赵某申请立案执行。后刘某申请再审,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16日裁定驳回被告刘某的再审申请。自2012年3月28日以来,台前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向被告刘某执行,但被告刘某在有能力履行赔偿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未对赵某履行赔偿责任,导致台前县人民法院数年内对该案判决无法执行。

    经查,被告刘某有三间正房,四间配房,装有三部空调及一辆电动三轮车等相关财产;被告人刘某的建行有资金来往记录,被告人刘某先后在两公司领取工程款20余万元。台前县人民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刘某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4月5日刘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台前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在逃。2016年8月22日被武汉铁路公安处武昌车站派出所抓获;2016年8月24日被台前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2016年9月6日被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台前检察院于2017年1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二)裁判结果

2017年2月27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刘某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

  (三)典型意义

    尽管法院的执行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可是仍有些被执行人对法院的判决书置若罔闻,觉得自己不履行义务法院也没办法。真是这样吗?其实这只是一小部分人的侥幸心理作祟,我国刑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有着明确的规定,其行为如果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被判刑事责任后,其法定履行义务仍将继续执行。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执行局 综合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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