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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法官电话调解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7-05-03 10:57:26


   近日,台前县法院法官通过电话方式快速调撤了季某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案件情况非常简单。2016年10月16日,原告季某因发热到县人民医院入院治疗,经诊断需住院治疗。季某住院7天,花费医疗费用2518.08元。在新农合报销1158元,剩余1360元。季某与2016年9月28日在大地财产保险公司投保状元乐学生综合保险,保险单明确说明保险期间为2016年9月29日0时起至2017年9月28日24时止。并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先在社保报销,保险公司对剩余合理医疗费用按疾病住院分级累进给付,按比例报销。季某发病在合理的保险期内,季某认为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赔付医疗费756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看到该案标的只有756元,决定对该案先进行调解。考虑到该案争议标的小,法律关系明晰,随电话联系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说明利害关系。向其讲明了开庭审理,案件不但审理周期长,消耗时间,还会给保险公司的业务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经主审法官电话调解,保险公司法务部答应给领导及客户沟通后尽快给答复。法官的真情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很快双方达成和解,保险公司履约,投保人撤回了起诉。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合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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