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台前县法院执行局好字当头、快字当前、干字当先,认真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1月份,我院被省高院表彰为“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一是及时司法评估,提高网络拍卖成交率。对受理的执行案件,第一时间送达执行通知书、查明有无财产。对查明有可供执行财产且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立即查封财产并移交评估机构进行司法评估。司法评估后,迅速上传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2016年以来,我院共上传标的物29个,成交18个,溢价率为13.92%,成交率达62%。
二是及时开展活动,促使涉民生案件有效执行。成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组,摸清涉民生案件底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执行效率。今年来,我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9件,执行到位金额260余万元。
三是及时严惩犯罪,积极受理拒执自诉案件。在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方面,对发现有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一旦发现其转移财产,立即收集、固定证据,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进入刑事自诉程序。截止目前,我院共受理拒执自诉案件25件,审结24件,结案率为96%。其中,自诉人汪某某诉被告人张某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一案为我市首例拒执自诉案件。
四是及时扩大宣传,做好舆情防范化解工作。为使当事人及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执行不能和执行不力,引导全社会对执行不能理性理解,我院对执行不能案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播放现场执行视频,增强执行真实感和当事人获得感。今年来,我院共召开执行不能新闻发布会2次。台前县电视台、“微视台前”公众号播放执行现场1次。自诉人汪某某诉被告人张某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一案被省高院“豫法阳光”官方微博直播。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濮阳日报等新闻媒体纷纷刊载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