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法院巧用微信红包执结案件
作者:何忠雪 白淑娟 发布时间:2016-12-01 09:18:01
11月30日上午,台前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微信转账执结了一起执行案件。在申请人刘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闫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局法官发现闫某某使用手机微信发红包,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闫某某的手机依法予以扣押,经查被执行人闫某某微信账户内余额足以偿还欠款,及时通知申请人刘某某到法院。在办案法官的监督下,被执行人闫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将执行款5000元转入申请人刘某某的微信账户,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白淑娟
文章出处:执行局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