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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召开法官入额业务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6-11-23 09:24:07



    为进一步提高法官审判业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11月22日,台前县法院组织了一场法官入额业务培训会,主讲人为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勇,院党组全体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培训会。

    在培训会上,刘勇院长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文书制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深入详细的讲述。他强调,从接触案件伊始,就应当首先解决案由问题,紧紧围绕案由确定案件争议焦点及应当处理的相关问题。

    对于案件事实,刘勇院长指出,法官在庭审中认定的事实是法律事实,是经过法定程序、法定证据认定的事实,是与当事人争议相关的事实。法官要立足于法律事实,追求客观事实。针对如何认定案件事实的问题,他指出,认定事实的基础是证据,要运用证据的“三性”来认定证据。针对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他强调,举证责任分配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主张权利产生的事实,主张人要对权利产生的事实进行举证。二是主张权利消灭的事实,主张人要对权利消灭的事实进行举证。三是主张权利妨碍(阻却)的事实,主张人要对权利妨碍(阻却)的事实进行举证。

    培训会上,围绕事实认定、责任分配等内容,与会法官和干警与刘勇院长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业务培训,加深了对证据认定、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的了解,为今后指导办案实际、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具有很大的帮助。

责任编辑:白淑娟    

文章出处: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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