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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实行网上审查服务措施方便群众立案

  发布时间:2009-10-05 10:40:10


    2008年以来,台前县法院实行了网上服务措施,该向措施主要是真对广大群众立案繁琐采取的措施,路途遥远或者在外地打工的群众,可以将与打官司有关的材料发送到法院特设的邮箱PYTQFYLAT@163.com内,由负责法官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这个邮箱咨询与立案有关的事宜。

    在实行该项措施之前,当事人要打官司必须亲自到法院递交材料,但是当事人对诉讼程序了解不多,来立案时不清楚应该带什么材料,往返多次才能备齐立案所需要的材料,这样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实行了该项措施后,我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到立案大厅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告知其补充相关材料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网上审查服务措施既节省了当事人和人民法院的时间,提高了法院工作效率,更方便了群众诉讼,该项措施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我院干警表示将集思广益,采取更多的措施方便和服务群众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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