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台前法院从实际出发,多管齐下,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妇女权益得到更广泛有效的保护,得到妇联和社会的好评。
一是强化调解。该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调解职能的发挥,在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时,以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妇女权益保障适当倾斜为调解指针,开展全程诉讼调解工作。对矛盾较深,具有相当社会影响的案件,该院有针对性的聘请妇联组织、村民委员会人员参与说服教育和案件的调解工作,形成调解教育合力,最大限度地以和谐共存的方式解决妇女权益纠纷。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该院将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重点案件,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将案件的审理情况通报县、乡妇联组织和基层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针对法院建议,随时监督、教育、警示过错方改正不良行为,避免妇女伤害事件的再次发生,努力打造长效维权机制。
三是加强案后教育。该院针对婚姻家庭案件,在案件审结后,详细总结纠纷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在宣判时详细指出当事人在思想认识、行为举动上应注意的问题及产生的危害后果,使法庭教育得以延伸,努力实现一次诉讼受益终身的目的。
四是案件回访。坚持婚姻家庭、赡养抚育等涉妇女权益保障案件案后回访制度,主动了解案后妇女权益保障情况,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巩固审判效果,避免重复诉讼现象,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协调统一。
五是普法宣传。该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组织法官到辖区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一方面通过以案讲法的形式教育广大妇女自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教育广大妇女自立、自强、自尊、自爱,避免妇女伤害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问题反馈、信息沟通、座谈讨论等形式,提高基层妇女维权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整体维权功能的发挥。
通过以上措施,台前法院积极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 近日,该院荣获“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