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为民、爱民、护民、便民”为目标,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多措并举,为弱势群体撑起了“绿荫”,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采取多项措施,方便群众诉讼。为“三养”案件,抚恤金、养老金、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涉及劳动合同、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案件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的对其诉讼费实行减、缓、免。
二是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在立案大厅开办司法救助窗口,挂牌办公,负责对告状救助的群众接待、咨询。
三是由院长带队组成巡回法庭,为地处偏远,行动不便的教助对象提供诉讼方便。
四是开通司法救助热线电话,由立案庭轮流值班,节假日不休息。
五是对纳入司法救助范围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今年以来,台前法院共审结涉弱势群体、农民工工资、“三农”、“三养”劳动报酬、涉及下岗职工劳动合同等案件86件,使69户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受益于司法救助,依法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