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4月13日,台前县人民法院举行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主体责任书签订仪式,纪检书记侯文卿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高贯玺与各分管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主体责任书,各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主体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各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方式,要求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明确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责任书要求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扎实开展“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推进“4+4+2”党建制度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正风肃纪;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惩治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违纪问题做到“零容忍”和顶格处理;发现违法违纪情况要严肃对待,及时报告,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一查到底,从严处理。
我院年终将对所签内容进行逐项考核,严格奖惩,实行评优“一票否决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监督“两个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