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按照省高院裁判文书上网的要求,台前法院将应上网的各类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提前一周完成了任务。具体做法如下:
一、领导重视。对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我院领导十分重视,认为这不仅仅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智慧;不仅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更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二、认真学习《裁判文书上网实施意见》的规定,认真研究、积极实践上网裁判文书格式、审批流程、对网民评论意见的回复、上网月报告、责任追究等环节的具体操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平稳发展。
三、严格审批程序。裁判文书上网实行审批制,由主管副院长作为裁判文书上网的审核批准人。对于敏感性、群体性案件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裁判文书,庭长认为有必要推迟上网公布的,应及时报主管副院长审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明确要求不上网公布的,确有正当理由的,由常务副院长批准可以不上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