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前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代某贪污一案。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该院联合县纪委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名,村干部等20余人,现场参与旁听庭审,接受了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代某自2010年8月至2011年12月利用负责本村主要工作期间通过虚列加油、饭费的方式骗取本村堤防建设补偿款19000元,占为己有。庭审中,在合议庭法官的主持下,通过被告人陈述案情、控辩双方举证、证质、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持续了近2个小时。旁听的村干部和代表们认真观看了整个庭审过程,聆听了身边熟悉的干部,由于法纪观念淡薄,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惨痛教训的整个过程。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村干部和代表们纷纷表示,这次旁听庭审活动非常好,不但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感受到了司法公平正义,更是让自己受到最直观的廉政教育,一定要以此为戒,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巩固思想防线、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依法履行职责,自觉做到清正廉洁,警钟常鸣。